近日,浙江省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《浙江省外贸龙头企业“蛟龙行动”行动方案(2025 – 2028年)》,这一举措进一步聚焦培育浙江外贸发展新优势,提升外贸发展新动能。

《行动方案》明确提出,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、国际影响力、战略支撑力的外贸龙头企业。围绕浙江外贸产业带,区分生产、流通等不同类型,分级分类培育。到2028年,要培育领军型龙头企业30家以上、骨干型龙头企业300家以上、潜力型龙头企业3000家以上。
在重点任务方面,首先是实施外贸龙头企业梯度培育行动。培育领军型龙头企业,增强其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,塑造全球品牌影响力,实现从产品出口转向“产品 + 技术 + 供应链 + 文化”出口;培育骨干型龙头企业,围绕细分行业和重点领域,提升其稳规模、优结构、抗风险的能力;培育潜力型龙头企业,开展中小外贸企业成长行动计划,促进上规升级,引导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国际化发展。
其次是实施外贸龙头企业集聚发展行动。探索建设外贸龙头企业总部集聚区,依托“义甬舟”和“金丽温”开放大通道,辐射带动周边地区,推动外贸产业带发展,并打造总部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,加大总部集聚区引资促贸力度。

再者是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市场拓展行动。加快开拓多元国际市场,统筹推进“千团万企”拓市场争订单行动,支持企业深耕传统市场,拓展“一带一路”共建国家和地区市场;加快开展跨境电商拓市,推进“直播 + 平台经济 + 跨境电商”三位一体发展;加快国际营销体系建设,支持企业在境外建设公共营销中心、设立营销子公司等。
另外,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行动,包括创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、绿色贸易发展和数字化发展。实施外贸龙头企业优化提升行动,提升企业全球经营能力、国际影响力、产品竞争力、进口规模水平和合规经营水平。最后实施外贸龙头企业要素支持行动,加大综合服务力度、优化外贸金融服务、加强外贸人才队伍建设、提升商务人员出入境便利化水平。
《行动方案》还明确了健全沟通机制、强化政策支持、加强组织实施等保障措施,定期开展外贸龙头企业走访调研,支持企业申报相关项目,争取纳入省级重大产业项目库。这一系列举措将有力推动浙江外贸龙头企业的发展,助力中国商品更好地走向世界。